从圣安德鲁到芬治

每天上下班坐在地铁上都很无聊。 每天都一样的广告,看的实在令人生厌。大姑娘大腿是好看,可是自某次被姑娘发现,接着以鄙夷的目光瞪视一眼,然后头一甩一仰之后,是再也不敢看了。

今天忽然突发奇想,拿出手机的30万像素破相机乱按了一气,居然像个玩意!

Davisvill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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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glinton
Eglinton

劳伦斯
劳伦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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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从圣安德鲁到芬治》有6条留言

  1. YK

    所以说,在地铁里也要戴墨镜啊

  2. 腻歪

    为什么颜色是这个调调的?

  3. Fan Shu

    给相机加个色调就行了,每个相机都可以。

  4. 腻歪

    原来如彼~这样很好看!

  5. provence

    住在North York,在University Avenue附近上班,35分钟。

  6. 番薯

    :-) 判断能力不错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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